私车公用报销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私车公用报销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私车公用报销制度1
第一章 私车公用的管理及补贴标准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将其私有汽车用于公务活动,私有汽车必须是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第三条 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用私有车辆在一定区域内(诸暨市区)从事公务活动的,其费用实行按月包干补贴(具体标准参照下表)。享受按月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一次性购车补贴。
第四条 私车公用长途用车时由公司办公室开具派车单,出车回来后,驾驶人员应如实填制出车里程数,并报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则应在事后及时补填出车单。
第五条 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排量 (升) 1.60 1.80 2.00 2.40 及以上
油费
长途用车补贴 修理费
驾驶员补贴
合计
市区规定补 贴
(元/公里) (元/公里) (元/公里) (元/公里) (元/月)
0.55 0.60 0.65 0.70
0.15 0.15 0.20 0.25
0.10 0.10 0.10 0.10
0.80 0.85 0.95 1.05
450 500 550 600
该标准以油价93#元/升为标准,如果油价调整较大,超过0.5元/升时,可以作上下浮0.05元/公里的适当调整。上述补贴已含驾驶员开车补贴、车辆运行的汽油费、一切维修保养的费用。因公出车时的车辆通行费、泊车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根据需要和可能调配车辆。使用公司专职驾驶员开私车长途公用时,私车所有人享受的补贴按相应标准减去0.1元/公里的驾驶员开车补贴。
第七条 报销要求:私车公用驾驶人员应提供报销单、派车单及与拟补贴金额相同的油费发票或其他发票(发票开具本单位台头)、车辆通行费、泊车费发票等凭证,在出车回来后及时报销。
第八条 报销程序:车辆所有人根据办公室开具派车单上的里程数填制报销凭证→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公司办公室应核对车辆行驶里程是否真实客观;财务部门应核对报销手续是否完备。
第九条 私车公用原则上规定:以车定人,车主开车。特殊情况下,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调派。
第十条 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规费,车辆一切规费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私车公用车辆在因公外出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20%,公司承担80%。
第二章 购车补贴的要求及标准
第十二条 补贴对象: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员工。购车者应具备本人已取得汽车驾驶证的必备条件。购车人购车后主要为公司上下班用车。
第十三条 补贴标准:
1、购买 15 万元(含)以上的轿车,每辆补贴3.5 万元;
2、购买 10万元(含)— 15 (不含)万元的轿车,每辆补贴 3万元;
3、购买 6万元(含)— 10万元(不含)以下的轿车,每辆补贴2.5 万元; 第十四条 其他要求:
1、针对取得购车补贴的员工,自补贴购车开始要在公司继续服务5年。若服务不到5年而提前离开公司的,其享受的购车补贴要按5年平均分摊扣回。
2、享受购车补贴的人员,自购车之日起5年内不享受按月发放的一定区域内的私车公用补贴;长途用车同样开具派车单,根据出车里程数按规定补贴。
3、部门经理以上员工购车后,私车公用时一律按照以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执行,此外公司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办公室为私车公用管理办法的`归口部门。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私车公用报销制度2
为了合理使用私人车辆办公,减少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与管理人员、外勤业务人员等。
2、适用于证照齐全并投保强制险的私有车辆(必须各种手续完备,安全性能良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使用)。
二、报销标准:
1、车辆的保险费、保养费和修理费均由车主本人负担。
2、里程数按照百度地图导航最短线路所列里程数计算。
3、燃油费补助:按照1元/公里计算报销。
4、随车出差人员,不能再报销相关交通费。
5、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据实报销,票据随油费补助报销一起提交。
6、出差补助、出差天数计算同差旅费报销制度中相关规定。
7、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并附上相应的加油费发票,于某某10日前提交报销。
8、私车公用时,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和交通法规,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违章行驶等,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此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开始执行!
总经理(签字):
20xx年x月x日
私车公用报销制度3
为了规范私车公用,明确出差经费报销管理,根据龙湾区会计核算中心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私车公用管理做如下规定:
1、因公出差私车公用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①由于时间来不及必须私车公用②由于有大量物件不便携带③多人出差,正常路费与私车公用费用相差不大。
2、属于以上私车公用情况的由相关处室做好安排,并开具《私车公用审批单》(见附件2)。经处室负责人、校长签字后,报总务处备案方可出车。行政领导用车(私车公用)直接填好《私车公用审批单》,经校长签字后,报总务处备案。
3、私车公用必须经车主自愿同意,学校实行油费、过桥费、过高速公路通行费(具体标准见附1)合并如实予以报销。但不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违规处罚及安全责任事故等。
4、私车公用完毕后,车主填好报销单,附上过桥费票、高速通行费票、等额于汽油费用的车票,签具经手人、证明人,然后报校长室核签报销。
5、乘坐其它车辆的予以如实报销。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出租车的,事先要请示校长批准。
6、以上规定仅限于温州地区公务出差,若有不详或特殊事宜,再由校务会商量决定。
7、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试行。
附1:报销标准
1、区内:按实际公里数报销(5KM内不报),每公里0.6元,最高不超过20元。
2、温州地区:
目的地
1-2人
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