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单位工作制度(精选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单位工作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单位工作制度1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良好稳定发展,做好“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负责落实全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项控制指标,做到层层落实,确保我校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用水、用电、用气、饮食、行车、机械加工、实验室等特殊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五、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协助后勤管理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确保学校安全,平安稳定。
七、完成校领导和市安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单位工作制度2
目的:
为了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消防工作应遵循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制度化管理。
责任人:厂长、总工、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
内容:
1.基本原则: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和消防工作。
2.基本要求:
2.1把安全和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在生产工作中把对生产的管理和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管理较好地统一起来。
2.2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原则。
2.3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我国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针及各项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全卫生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措施,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等,并根据本厂特点和工作需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配备齐全专职人员。
安全生产单位工作制度3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证照不齐全的`企业。
2、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委员会成员负责实施,同时,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爆破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各企业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按规定配备各类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6、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各企业参加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评比表彰等活动。
7、建立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及档案。
8、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处理、报告或记录的制度。
安全生产单位工作制度4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降低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人的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农机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素质准入关。按照国家“五整顿、三加强”要求,坚持从源头上抓起。在拖拉机及驾驶人登记、检审验、考核发证、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中,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切实做到“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培训质量,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办理驾驶证的“谁办理、谁负责”,严格实行过错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
三、依法行政,确保农机执法的严肃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过程中,要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严禁徇私枉法,说情求情,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得缺位、越位行使职权,以确保农机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
四、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发生农机事故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发生一般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先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经批准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瞒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凡隐瞒不报或知情不报的,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主管领导和事故统计人员进行处理,凡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后果者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坚持经常性组织职工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业务,弄通弄懂法律法规,在安全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安全生产单位工作制度5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乡镇、街道的工作部署要求,建立村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协调和指导本村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定期向乡镇、街道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村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解决村安管员的工资待遇,改善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条件;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和季节性逐个计划。
(四)积极组织开展正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及时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五)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管理;认真落实村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掌握村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
(七)及时全面地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履行村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
(二)指导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负责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告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全面掌握全村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督促本村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六)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牵头组织处理,落实各种有效的安全整改和防范措施。
(七)指导制订村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解决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员逐个经费的改善工作条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熟悉安全生产工作业务。
(二)全面掌握全村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行跟踪督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乡镇报告。
(三)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重大举措。
(四)定期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按规定及时上报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和抢险救灾情况,并做好辖区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六)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事故调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负责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帐建设,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宣传、会议等有关工作和活动的记录。
四、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季度初。如工作需要或紧急任务,应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二)会议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参加,
(三)会议主题明确,内容可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与任务;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会议可以采取工作例会、扩大会、专题会、协调会、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等形式,达到统一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作出的决定与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村两委主要领导必须定期带队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定计划,确定内容与重点,制作检查表。综合性的检查一般要查机构、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全面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四)对企业与公共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与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五)在检查时发现安全问题要立即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并及时督促其落实整改。
(六)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人员撤离,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设备;如果认为需要法律手段处置的,应立即向乡镇安监中队或市安监、质检、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利用墙报、专栏、广播等载体和各种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村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一些典型事故案例,有针对性的对村民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
(三)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定期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做到持证上岗。
(五)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六)每年组织村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专题教育。
七、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一)对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操作者和其他员工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包括事故隐患情况、发生地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复查情况等。
(三)安管员应根据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除责成企业负责人继续限期整改外,应对有关责任人员上报乡镇或市有关职能部门。
(四)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村反映的职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建立以联防队、兼职消防队员或民兵小分队的应急处置队伍。
(二)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村两委主要领导应立即召集应急处置队伍,迅速出动,抢救受伤人员,撤离事故现场所有无关人员,并尽可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三)接到事故报告后,村两委主要领导或安全生产管理员立即用通信工具向乡镇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6、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
(五)事故现场及相关的证据应当妥善保护。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简图、或照相摄像,并写出书面记录,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毁灭证据。
(六)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该积极配合,村应急处置队伍应服从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指挥,协助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共同做好事故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