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制度1为了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体制改革,贯彻“以农村为重点”、“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絡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每月一次村医例会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如特殊情况下、临时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公共卫生科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给予扣除当月工资100元。
3、如有事外出超过10天者必须报请卫生院院办。所在村卫生室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24小时在岗以方便人民群众求医看病就诊,及时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
4、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工资100元。
5、爱护公共财产,卫生院每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6、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
1、自2009年起国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原来防疫保健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内容,和防保工作一起统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计三类九项。乡村医生必须在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领导和指导下为自己辖区范围内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每月按时参加例会按时上报给类报表及数据。具体项目实施办法另行规定,年终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正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2、具体防疫工作细节由镇卫生院防疫工作人员安排部署。
3、妇幼保健工作细节由镇卫生保健工作人员安排部署。
三、医疗工作
1、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开展医疗服务,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做到长期在卫生室执业,如夜间因患者病情需要出诊者,应随叫随到,并做好相应记录。
2、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禁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补充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严禁私自抬高药品价格,药品差价由财政按照规定补贴,不实行零差价销售的一经发现处以所售药品金额的10至50倍罚款。村医使用药品由镇卫生院统一采购、配送,禁止私自进药,第一次发现没收药品并扣发当月该村绩效工资,第二次发现取消村卫生室负责人资格。多次不改,上报卫生局处理。按时上报当月所销售药品金额,每半年清仓盘点一次库存药品。
3、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负责指导。
4、开展医疗服务时,应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不得违法、违规和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对违法、违规及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造成的后果承但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消毒隔离处理工作规范处理好医疗废弃物。如发现1次医疗废弃物未按要求处理处罚50-100元。
四、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执行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按规定开具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处方,并做好相关登记,健全档案按时将处方上报我镇合管办录入,发现开具虚假处方药套取国家合作医疗基金(如病人自付部分),一次罚款200元,二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98%以上,参合率达97%以上。
3、其它未例项目参照我县合管办下发的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乡村一体化管理
1、乡村一体后各卫生室人员、听从村卫生室负责人统一安排部署。
2、村卫生室人员不服从安排、调离其它村卫生室。私自行医、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绝、取消乡村医生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村医。
六、奖励办法
1、村医年底考核与卫生院职工同等,按优秀、称职、不称职定级,工作业绩突出者,上报卫生局进行表彰和奖励,卫生院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和表彰。
2、乡村医生应积极参加国家的执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镇卫生院给予500元的奖励,助理医师奖励300元。
3、每月由相关部门配合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医进行绩效考核,完成各项指标后(见村医绩效考核方案)方可发放工资,反之则按考核标准扣除当月工资。
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发行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制度2一、目标
通过逐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分级管理,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我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夯实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底力量,提高全州公共卫生工作效率和质量,开创我州公共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管理办法适用对象
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凉山州辖区范围内的县卫生局、县医院(包括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均等化指导中心)、血防站、皮防站、妇幼保健院、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精神病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
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为在上述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在编和临时聘用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以及机构领导和分管领导。
三、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考勤管理
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实行外出公示制度,严禁脱岗,在职职工外出、学习、出差、事假、病假、休假等必须公示上墙;轮流值班制度 ……此处隐藏2488个字……报表,各科室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
7、实行考核制度,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乡医的补助。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孕产妇程序化管理制度
1、由乡级保健员或妇幼工作人员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和早孕妇女的摸底、登记工作,并在孕前三个月及孕后三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并上报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对其孕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督促和协助孕12周前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早孕随访,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且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按孕产妇系统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为其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4、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5、产后访视:应于出院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6、产后42天健康检查:对其产妇进行健康指导,发现异常者转至分娩医院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妇保健手册》归档备查。
7、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8、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备注:相关记录表包括
《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产后访视记录表》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儿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儿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对其儿童家长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同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2、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定期检查,即1岁以内:出院一周内、满月、3、6、8月龄各体检一次,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认真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和《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并对其进行健康指导和生长发育监测。认真填写《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和《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体检及填写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医生参与,并将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4、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多双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情况增加访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在体检中发现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体重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接种门诊必须设有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侯种室(宣传教育、副反应观察)、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或专用工作台)。接种室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通风保暖。门诊内物品摆放有序,公示内容上墙。
二、门诊内应备有必须的相关设施、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如等候座位、工作台、资料柜、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压舌板、75%酒精、紫外线灯、一次性注射器、1:1000肾上腺素、抗过敏药、安全盒、污物桶等。
三、接种人员必须获得“预防接种资格证书”方可参加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注射,杜绝接种差错及事故;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四、严格按照要求,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建卡、建证(包括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的规定,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科学履行告知义务,免疫规划内各种疫苗的全程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按时上卡、上证;杜绝漏卡现象,不断提高接种率。
五、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做好温度记录,各种疫苗按规定温度保存,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做好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科学、合理地使用疫苗,严防疫苗浪费;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购进的疫苗。
六、做好常规免疫接种率、麻疹、AFP、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报告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并确保完整、准确,无逻辑错误。
七、按时参加市站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等。